服务贸易壁垒 | ||
服务贸易壁垒 WTO参照《联合国中心产品分类系统》,将服务贸易划分为12个部门,并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分出了160多个分部门或独立的服务活动。12个大服务贸易部门是:商业服务(包括专业服务和计算机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包括银行和保险服务)、与健康相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娱乐、文化、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它未包括的服务。 由于每个WTO成员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均是以其在服务贸易减让表中的具体承诺为基础的,因此各成员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程度并不一致。即便是在承诺开放的服务部门,也可能存在经谈判达成的各种准入、经营条件等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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